留学回国人员调取档案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人:未知 2018-07-31
1、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档案
2、个人能否保管档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3、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国学习,还能否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存档手续?如果可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留学网”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4、留学经历如何记录到档案中?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白纸红章原件);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需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5、办理存档手续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1)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2)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者,须递交签证复印件一份;
 
  (4)交纳档案管理费720元。(3年的保存期限,费用多退少补。若需存档3年以上,费用可直接交清。退费时,须凭完整交费发票原件。
 
 
6、存档期间能否为存档人员计算工龄?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7、留学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但尚未完成学业,其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留学存档人员未完成学业,不能办理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工作派遣手续者,如出国前系本(专)科毕业生,并有国内毕业院校发放的派遣证,其人事档案可转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果没有派遣证的,可与原毕业院校有关部门联系补办派遣证事宜,不能补办者,其人事档案只能转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8、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留学存档人员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存档人员落实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后,可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具体办理档案转出所需材料请详见“留学回国后办理档案转出手续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