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引进国内国外毕业生人才招聘
发布人:未知 2018-02-26
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7年3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1.为建设“双一流”大学、推动国家艺术水平的发展、培养高精尖音乐人才,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3.具有北京户口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序号部门岗位名称专业要求岗位类别人数备注1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2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3指挥系合唱指挥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4音乐学系中国传统音乐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5音乐学系中国音乐史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6音乐教育学院体态律动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7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理论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8民乐系民乐指挥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9管弦系圆号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10管弦系低音提琴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11管弦系巴松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12声乐歌剧系声乐主科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13乐队学院乐队指挥教学文艺类专任教师1海外引进14审计处审计管理学专业其他专技1京内生源15组织部秘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1京内生源、中共党员16音乐学系辅导员文艺类管理1京内生源17附属中学保卫管理公安学类管理1京内生源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应聘材料(一)2017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申报表(见附表);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3.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5.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6.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7.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二)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申报表(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3.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4.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8.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六、报名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