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引进高层次人才出新政 专家进民企房补最高
发布人:未知 2018-02-26
今后,云南省的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购房补贴。这是云南省人社厅昨日公布的新政策,该政策将于公布之日起执行。上一年度缴纳税收总额中地方所得税超过50万元的民营企业有资格参与评审。 申报条件 2012年以来首次从云南省行政区域以外引进;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含5年)劳动合同且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有特殊技能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限制。 评审认定将分为三个等级 评审认定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是指,在其专业领域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所携带技术、专利、项目在云南省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来说,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支撑计划主持人,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引进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主持人等。另外,二等及三等认定标准,详情请查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引进前5年内均可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并达到评审认定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在引进的前5年内均可申报。夫妻双方都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就高从优”的原则,由层次较高的一方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经评审认定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一等、二等、三等的高层次人才,由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20万、15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贴,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购房补贴必须用于引进人才解决个人住房需求。 工作不满5年或退回房补 引进人才需在云南省民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因个人原因连续工作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企业可要求其退回全部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