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人:未知
2018-02-26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具备地区特色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科技人才资本的有机结合,加快产业升级及科技成果产业化,2014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将紧密围绕科技部和宁波市政府有关工作和要求,发挥大赛招才引智、创业辅导等平台功能,尤其是引进高层次海外创业人才和全球领先技术,促进大赛与宁波市人才工作的结合。2014大赛有关实施工作按照宣传发动、培训辅导、评审答辩、表彰推介等阶段有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宁波市委人才办、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具体承办。由投资机构组成的大赛创业投资联盟,作为大赛支持单位。 二、参赛对象 海内外拥有专利技术、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支持新材料领域技术水平领先的项目,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或项目。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1项,奖金800万元; 一等奖1项,每项奖金500万元; 二等奖3项,每项奖金200万元; 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100万元; 新锐奖20项,每项奖金20万元; 新秀奖30项,每项奖金10万元。 所有获奖项目答辩前须与大赛组委会签订落户意向书,承诺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落户,公司注册后兑现奖金,如为海外高层次人才须完成身份认证。如果获奖项目获得宁波市“3315”计划支持,大赛奖金视同高新区对市“3315”计划的配套资助,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金资助。 四、扶持政策 1、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2、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3315计划”。特等奖及一、二等奖获奖项目领衔者如果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直接列入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落户后宁波市政府给予个人100万元创业创新资助;是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的,直接纳入 “3315团队计划”专家答辩评审。 3、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和各类科技计划。 4、获奖项目享受宁波市相关引才政策、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支持。 5、获奖项目优先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银行推荐。 6、未获奖的其他参赛优秀项目,根据产业领域积极向国内其他高新区、宁波高新区各分园推荐落户。 五、机构合作 2014年大赛将进一步加大大赛与天使资本、风投机构的合作,联合国内投资机构成立大赛的创业投资联盟,深入开展大赛的项目融资对接,优选项目探索创业导师辅导,推动获奖项目的落地创业成功率。加大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大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继续与海内外人才中介组织的宣传和项目征集合作,加大对其推荐项目获奖、落户的奖励力度。 六、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报名阶段(1月6日至3月31日) (二)编写上传阶段(2月15日至3月31日) (三)初审完善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四)复审答辩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 (五)推介颁奖阶段(5月26日至9月30日) 大赛获奖项目将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机构推介,积极发挥大赛的投融资功能。组委会将适时举办大赛颁奖和落户签约仪式。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E-mail: sp@haijiaonet.com 联系电话:(0086-571)89712782 诚挚欢迎各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电垂询!